1.比賽內容呈現方式不限,可用戲劇、演說、相聲…等方式呈現,不限寫作者本人。現場會提供音響設備、無線麥克風、耳掛式隨身麥克風、投影機、投影幕、筆記型電腦如需使用特殊器材者需先行告知主辦單位,且須由參賽者自行提供。
2.評審委員:tutorJr及國語日報邀請專家擔任。
3.評分標準:(一)引發共嗚40%、(二)創意展現30%、(三)發音標準20%、(四)詞意表現10%。
4.評分原則說明:
(1)引發共嗚:依據故事內容除了清楚情境,還能博取觀眾的共嗚。
(2)創意展現:依據故事內容所發想出舞台具體呈現的想法。例如:服裝、道具或其他配合故事需求的表現。
(3)詞意表現:依據主題內容能夠清楚表達出故事中的內容、情境。
(4)發音標準:以不誤解字詞原意為主。
5. 決賽比賽時間說明:
(1)每一參賽者有2-3分鐘的演說時間,於上台演說開始計時,於2分鐘30秒時會按短鈴一聲,於3分鐘時會按一次長鈴,做為結束鈴。
(2)不足與超時者扣分方式。不足2分鐘須扣總分1分。超過1分鐘以上者扣總分1分。超時但不滿0.5分鐘者不予扣分。
6.決賽比賽當日,將於賽後直接公布得獎名單並頒發獎項。